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风险评价

最后更新于:2023-11-03 00:00:00

为切实抓好省、市纪委监委部署的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“ 点题整治”工作,进一步推动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,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《泉州市2023年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实施方案》,并于10月-12月对分布在全市范围内的85家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工作,及时排查、消除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。

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风险评价

85家高风险餐饮单位包括57个学校食堂、18家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10家大型和特大型酒店。评价内容涵括高风险餐饮单位选址及厂区环境、场所设置与布局、设施与设备、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、检验和留样管理、包装和标签、食品安全管理等全环节,并形成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化、规范化、智慧化和管理提升的指导性建议。

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风险评价

评价流程:

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小组

对每家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实施评价前,由市市场监管局组建3 人评价小组(2 名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人员、1 名异地抽调的县级局评审专家)。同时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派出执法人员同步开展监督检查。

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现场评价

评价小组出示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评价函后开始工作,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拍照或视频取证,形成风险评价线索清单现场告知企业,并由企业陪同人员签字确认。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线索,由评价组移交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理。

反馈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结果

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风险评价

完成评价后,评价小组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评价报告。总体评价任务完成后,第三方机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评价分析报告。

全部评价工作结束后,由第三方机构举办专题培训班,邀请被评价单位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参加,通报共性问题,反馈突出隐患,提出下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的相关意见建议。

市市场监管局将汇总各地评价情况,适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提示性评价结论。